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非学历教育办公室各类表格使用指南

1.各办学单位在承办非学历教育项目时,须首先提交《华北电力大学非学历教育立项申请表》,审核通过后方可开班。

2.开展非学历教育办学活动时,需以学校名义与相关法人或其他组织签订的各类合同、协议以及以其他名称出现的合约时,在提交合同的同时应填写《华北电力大学非学历教育合同审批表》。

3.在办学过程中出现的其他需盖章审批的文件,在提交时应同时填报《华北电力大学非学历教育用印审批表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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